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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座谈会
时间:2023-12-06    浏览:
作者:    编辑:张森茜    来源:

12月5日上午,教务处在同心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座谈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办、学生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研讨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卢丽笋主持。

会上,教务处介绍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修订背景与内容,对本次工作细则修订做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救济条件以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程序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应拓宽救济条件,规范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程序,保障学生权益。

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涉及学校、学生根本利益的工作,完善学位授予标准是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据悉,我校前期也已开展意见征询会向各部门、学院征集意见,相关部门充分发表了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