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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浏览:
作者:    编辑:燕振    来源:

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着力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推动构建高水平实践教学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新工科、新医科建设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动学校贯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强化交叉复合培养,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实践教学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内容

(一)强化实践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实践教育全过程,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吃苦精神和担当意识,引导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准确把握国情、社情和民情, 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

(二)建立协同机制。校外实践基地应依托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共建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育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软硬件设施。高校应与共建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培养,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三)建设产教融合的师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师资由校内教师 和共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应具有专业领域实践经历,结构合理,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双方指导教师定期开展师资互聘交流,建立和完善指导教师评级激励,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激励高水平学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指导实践教学。

(四)促进开放共享。鼓励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面向省内外其他高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主动发布实践基地相关信息,科学制定开放共享方案,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实习。

(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健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数字化平台, 注重过程监管,完善评价机制。要加强对大学生人身安全、技术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三、建设数量

“十四五”时期,建设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其中,全科医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实践教育基地单列4个。实践教育基地每年12月12日前须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达标的退出建设名单。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附属医院于2022年12月12日前按要求将《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扫描版和WORD版各1份)、《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版和EXCEL版各1份)报送至学校教务处。联系人:燕振, 邮箱:sxglk@wmu.edu.cn,电话:0577-86688060。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