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拟对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选拔类转专业
1. 思想政治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 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
3. 申请转入五年制医学类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专业大类)年级前15%。
4. 申请转入其他本科专业的,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做统一限定性要求,具体接收条件可查阅《各学院2021年级转专业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见附件1)。
5.“5+3”一体化相关专业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转入其他“5+3”一体化专业的申请。
6. 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有明显专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下同),可不受成绩专业排名的限制进行转专业申请。明显专长是指学生出版专著(作者排名前二)、获省级以上学生创新项目(第一负责人)、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第一负责人)或获学校认可的国家级赛事(体育、英语、艺术)第一名(排名第一)。
(二)特殊情况转专业
因特殊困难(如不适应在原专业学习或者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休学创业后复学、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按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其中特殊困难类学生不设转专业名额限制,休学创业后复学和退役后复学转专业的,限额各3人,不占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数(见附件2)。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及资格审核: 8月22日-9月2日
1.提出转专业申请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2日-27日;
(2)申请范围
学生可根据已公布的各专业接收条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申请1-2个转专业志愿(其中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不能同时报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
(3)系统报名操作办法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wmu.edu.cn)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3),填报信息后打印表格(一式两份),经本人和家长签字后连同成绩单(统一用校务行的成绩单)、《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表》(见附件4),于8月29日前递交到学生所在学院,逾期不交视同放弃报名。
因有明显专长或特殊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直接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5),打印签字后同上述相关材料于8月29日前递交到所在学院,逾期不交视同放弃报名。
2.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
各学院于8月30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做好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审核工作,同时将具体的转专业考核时间及地点报教务处;8月31日前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含有明显专长或特殊情况)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上交教务处。
3.学校审核汇总
学校教务处审核各学院的报送结果,于9月2日前将汇总名单分发到各转入学院,并将各学院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转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统一上网公布。
(二)转专业考核: 9月3日-11日
1.学生根据教务处网站上公布的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安排,在规定时间参加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逾期以放弃论处。
2.各学院于9月3日-6日组织转专业考核。由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转专业考核原则及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
3.各学院于9月7日前向学校上报学生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和拟接收学生汇总表(见附件7)。
4.9月11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按照“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具体为:
(1)学生只申请了一个专业,以该专业考核结果为准;
(2)学生同时申请了两个专业,参加考核后只被其中一个专业拟录取的,以拟录取专业考核结果为准;
(3)学生同时申请了两个专业且参加考核后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的,以第一志愿专业的考核结果为准。由此在另一个专业中空出的拟录取名额,由该专业考核结果的顺位后备人员增补。
(三)转专业公示及学籍异动:9月12日-18日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上网公示拟转入名单。
2.各学院在同意转入的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需说明考核情况,是否同意转入,转入排名,补修要求等),并交学校审核。
3.学校开展拟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及班级安排工作,学生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稳定学生专业思想。同时,要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温医大〔2021〕99号)文件要求,实施转专业工作。
(三)转专业学生教学活动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转专业后应办理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的手续,学院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转入学生的已修学分认定及课程修读的指导工作。
(四)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五)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学习(从公示期结束开始)2周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2周后不再受理专业变更。
(六)各学院应注意转专业学生的入学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附件:
1.各学院2021年级转专业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
2.温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数
3.转专业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4.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表
5.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6.温州医科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7.温州医科大学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及接收学生汇总表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