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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7    浏览:
作者:    编辑:    来源:教务科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全体学生,鼓励2026届毕业生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576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升培训(2026) ”页面登录(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该专区汇集了全国一批高水平人工智能课程,我省建设共31门课程,其中我校建设5门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1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激励政策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生参与学习以上任意一门课程并获得课程修读证书的,给予认定校内通识选修课1个学分;

3.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可向教务处申请认定一门通识选修课。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习,于2026512前将参训学生数报送到教务处备案;2026612指定专人收集学生的学习证书电子版及《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给予选修课学分认定。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方老师,0577-86689886


附件: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

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参训情况统计表

3.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


教务处

202657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pdf

附件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