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全体学生,鼓励2026届毕业生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7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升培训(2026) ”页面登录(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该专区汇集了全国一批高水平人工智能课程,我省建设共31门课程,其中我校建设5门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1。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激励政策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生参与学习以上任意一门课程并获得课程修读证书的,给予认定校内通识选修课1个学分;
3.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可向教务处申请认定一门通识选修课。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习,于2026年5月12日前将参训学生数报送到教务处备案;2026年6月12日前指定专人收集学生的学习证书电子版及《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给予选修课学分认定。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方老师,0577-86689886。
附件: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
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参训情况统计表
3.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