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专业管理,强化专业负责人职责,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一流专业建设等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实施办法》,决定启动2023年本科专业负责人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专业负责人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
3.主持或参与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建设任务,承担过专业课程建设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4.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本专业所面向的行业领域发展状况及人才需求;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原专业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履职情况好、专业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积极承担相关任务的,应继续担任。
(三)若原专业负责人不变,无需再提交申请材料;原专业负责人需调整,按照遴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四)专业负责人聘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人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意调整。
二、遴选程序
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方式,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申报表》(附件1,简称申报表),报所在学院审议。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包括本学院所有本科专业),连同《申报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学校审定。教务处根据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及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专业负责人名单。
三、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884;Email:linanqi@wmu.edu.cn;办公室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