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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考试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浏览:
作者:    编辑:教务科    来源: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期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各单位加强期初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学院(部、中心)务必在考前一天将规定的各类考务材料准备齐全,《考生签到表》中涉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如缓考、重修等应作备注处理。招聘具有强烈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担任监考人员,认真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部、中心)要规范考场管理,以各种形式加大对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力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前清场制度,提高监考人员的考试管理意识;考生应携带证件参加考试,不得将无关物品带到考场座位上。学院(部)要对监考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巡查,认真抓好学校的考风考纪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成绩管理

阅卷、评分、登分和成绩录入工作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严格把好评分、核分、登分及改分等环节,务必做到公正、准确、客观、真实。各教研室(课程组)负责成绩录入。补考成绩按照试卷的卷面分数计算,60分及以上为及格。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在学校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上用专用帐户名及密码登录,及时提交成绩,录入总评成绩时需选择五级制(系统将自动转换为“及格”或“不及格”)。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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