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通知公告 > 我是教师 > 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省“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2    浏览:
作者:    编辑:郑璐    来源:

各学院(部):

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和质量,加强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9号)要求,决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已立项尚未结题名单(附件2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

1.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上交所在学院或部门。

2. 学院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4)。

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其他类型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上交所在学院。

2. 学院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7)。

(三)其他

1.个别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8),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根据省厅要求,项目立项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不少于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三、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121完成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整理结题验收报告》、支撑材料以及《结题验收清单》电子版(WordPDF加盖章版纸质版(一式1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jwcjxk@wmu.edu.cn。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夏尔遥,联系电话:0577-86699105,办公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教务处

20241122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docx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尚未结题名单.doc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4.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docx

附件5. 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6.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7.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docx

附件8.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