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温州市教育局将于2025年4月中旬开展终期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7门(详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对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重点突出立项建设以来的计划实施、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效和工作亮点。
三、验收程序
(一)学院自查(4月7日前)
1. 课程负责人针对“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终期验收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项目实施以来在课程改革与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高素质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学生指导水平提升、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填报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
2. 终期验收自查表所填数据以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须为本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内取得的相关成果。同时要求真实客观、准确规范,否则取消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3. 各学院于4月7日前提交纸质版验收自查表(一式6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一式6份)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jxk@wmu.edu.cn。
(二)学校审核(4月14日前)
学校将对验收材料进行复核,并报送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统一验收
市教育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等内容进行评审。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授予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称号。
四、其他
1. 请各学院重视本次终期验收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2. 联系人:夏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105;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附件 1. 关于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2. 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3. 温州市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在温高校第二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