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响应“十五五”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申报的前瞻性、科学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十五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请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在集中投入、公平公开、讲究效益、适当超前、资源共享的原则下,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和“十五五”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确定“十五五”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请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医大教〔2024〕110号)文件精神,围绕提高实验实践教学效果、实现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教师持续发展等方面梳理建设思路,撰写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一)储备项目须围绕教育部、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学院重点目标任务,聚焦专业和实验室发展趋势谋划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项目可单份或多份,要求项目名称明确,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设备各项指标和参数准确,项目实施年份清晰,同时各单位应根据需求对不同项目或项目的不同内容排序标注。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书统一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1)格式填写,同时务必做好1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仪器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2、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16日前向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21)送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打印稿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224521339@qq.com),并准备好PPT阐述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论证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