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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12    浏览:
作者:    编辑:张雪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等方向开展,重点征集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现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的实验教学项目。具体方向及建设标准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4)。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 申报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 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 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4. 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交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 MP4格式)与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 格式)。申报学院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大展、张雪;联系电话:0577-86699233;电子邮箱:1224521339@qq.com。




教务处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