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和质量,加强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1号)要求,决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已立项尚未结题名单(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上交所在学院或部门。
2. 学院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3)。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根据省厅要求,项目立项建设期一般为2年。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三、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11月27日前完成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整理,并将《结题验收报告》(Word、PDF加签字盖章版)、支撑材料以及《结题验收清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报教务处(封面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邮箱jwcjxk@wmu.edu.cn。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105,办公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附件:
1.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已立项尚未结题名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结 题验收清单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已立项尚未结题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