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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浏览:
作者:    编辑:114044/郑璐    来源: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202153号)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确保一流专业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专业高质量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对象

学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11个专业,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国家级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附件1)。

二、预验收内容

(一)整体建设水平

以本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为基础,重点检查立项后本专业主要优势特色(包括立德树人、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生培养质量及外部评价等方面),了解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3年工作规划等

(二)标志性成果

对标《三年目标责任书》建设任务,填写一流课程、教材建设、学生竞赛、教学团队、教改项目、教学成果、教学资源、教学论文、学生毕业与升学率以及社会评价等方面达成情况。

三、预验收流程

(一)专业自查

1120日前,各专业围绕《三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报告》(附件2)。专业负责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s://jwc.kypt.chaoxing.com/选择在线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2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学院自查专业建设情况,完成系统审核。

(二)学校预验收

1.量化检查

学校结合各专业填报的数据对标《三年目标责任书》中建设任务,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2.综合评估

学校根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指标》(附件3)对一流专业建设成效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并对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业做好报告填写、数据整理及材料自查等工作,经学院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二)联系人:林安琪,夏尔遥;联系电话:0577-86689884;邮箱:jwcjxk@wmu.edu.cn;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教务处  

  20231025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国家级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docx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报告.docx

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预验收指标.docx